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
为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受贿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
为明确相关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现就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主体条件:二人以上1.单位与单位之
概念与特征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1.本罪客体
【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一、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
本条是关于责任划分和责任承担的规定。一、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集体责任”,是指领导班子集体作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应当由该领导班子集体承担规定的责任。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是指以宪法和党章为依据,由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或认可,包括其他有党内法规制度制定权或国家立法权的党组织、地方人大、行政机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